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日期:2022-01-07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财税〔2012〕39号)规定:“五、增值税免抵退税和免退税的计算
(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抵退税,依下列公式计算:……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1)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
因此,生产企业当期免抵退税额大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多出的部分为免抵税额,不可以结转到下期计算退税。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