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的咖啡豆和经过烘焙加工成的咖啡粉的增值税税率多少?

作者:1236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日期:2021-12-30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一、植物类

……

(五)园艺植物

 园艺植物是指可供食用的果实,如水果、果干(如荔枝干、桂圆干、葡萄干等)、干果、果仁、果用瓜(如甜瓜、西瓜、哈密瓜等),以及胡椒、花椒、大料、咖啡豆等。

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园艺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因此,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的咖啡豆,增值税税率为9%;销售经过烘焙加工成的咖啡粉,增值税税率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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