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是一般纳税人在平台上发布了文章,其他用户给文章进行打赏,我司要如何缴纳增值税?

作者:1236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日期:2021-12-29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二、销售无形资产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因此,应按照销售无形资产的著作权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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