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日期:2025-06-26
根据税收征管法、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等法律规定,纳税人对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税务机关的服务管理措施不能代替纳税人的责任。纳税人错误或者虚假填报信息资料导致多退税款或少缴税款的,依法需要补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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