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是否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日期:2025-03-10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规定:“……二、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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