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日期:2024-12-27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2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4号)的规定,税务机关在办理留抵退税期间,发现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存在被税务稽查立案且未结案的,将暂停为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待税务稽查结案以后,纳税人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税务机关将继续为其办理留抵退税。按照上述规定,你公司可以申请留抵退税,但因存在税务稽查立案且未结案的情形,主管税务机关将按规定暂停办理留抵退税。待税务稽查结案后,你公司无需重新提交留抵退税申请,如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将继续为你公司办理留抵退税。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