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日期:2024-12-27
答: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2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4号)的规定,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当按期申报免抵退税。当期可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销售额为零的,应办理免抵退税零申报。按照上述规定,若你公司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当期可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销售额为零,应先办理免抵退税零申报,再按规定办理留抵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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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我公司是一家外贸企业,部分取消出口退税的出口货物,要视同内销征税,请问这部分出口货物按内销征税形成的留抵税额是否可以退还?
下一篇:我公司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的留抵退税的条件,但目前接受税务稽查尚未结案。请问,会影响我公司申请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