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销售包装好密封的剁椒鱼头,里面有各种调味料,以及用食用盐和酒腌制过的鱼头,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多少?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日期:2023-02-07

答: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附件《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水产品是指人工放养和人工捕捞的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动物。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鱼苗(卵)、虾苗、蟹苗、贝苗(秧),以及经冷冻、冷藏、盐渍等防腐处理和包装的水产品。

干制的鱼、虾、蟹、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如干鱼、干虾、干虾仁、干贝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艺品的贝壳、珍珠,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罐头是指以金属罐、玻璃瓶和其他材料包装,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成的食品。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三、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四、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因此,销售包装密封好的剁椒鱼头不属于初级农产品,增值税税率为13%。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上一篇:一般纳税人销售电加热后的热水,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下一篇:境内网络游戏公司转让著作权给境外公司使用,可以免征增值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