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购进国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作者:1236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日期:2021-12-17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因此,纳税人购进国际旅客运输服务,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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