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销售血液白蛋白,是否可以适用简易计税办法?

作者:1236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日期:2021-12-14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用人或动物的血液制成的生物制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血液白蛋白属于用人或动物的血液制成的生物制品,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血液白蛋白,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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