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办公室
日期:2021-11-26
答: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出口退(免)税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20〕28号)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可通过“非接触式”方式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证明开具和退(免)税申报事项。所以您公司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等提交电子数据,办理出口退(免)税业务。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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