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平整土地时开采出来的砂石,自用于公司办公楼在建工程的建设,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吗?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日期:2022-09-27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因此,公司在平整土地时开采出来的砂石,自用于公司办公楼在建工程的建设,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上一篇:我公司租了别人的房屋,租赁期间房屋被拆除,我们公司有收到政府的一笔拆迁补偿款,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下一篇:销售数字藏品按照什么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