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填报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时,无法区分关联交易和非关联交易的成本、费用,应按照什么比例划分?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日期:2022-05-05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第十四条规定:"本地文档主要披露企业关联交易的详细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

(三)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概况

……

(5)关联交易数据,包括各关联方、各类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金额。分别披露关联交易和非关联交易的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不能直接归集的,按照合理比例划分,并说明该划分比例的依据。"

因此,如企业无法区分关联交易和非关联交易的成本、费用,可自行按照合理比例划分,并在年度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分析表说明该划分比例的依据。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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