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和个人取得不符合规定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应如何处理?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日期:2025-09-26

不符合规定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不得作为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并向开票单位所属民航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或所辖地区相关主管税务机关举报。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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