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失效 发文日期:2005-04-1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8号),2026年8月10日,全文失效。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呼铁局向职工销售住房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请示》(内地税字〔2005〕1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纳税人自建住房销售给本单位职工,属于销售不动产行为,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果啤征收消费税的批复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京外国商会征免营业税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