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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互联网平台企业需要报送平台内境外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吗?2026-01-05
答:境外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报送平台内境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无需报送平台内境外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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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互联网平台取得直播相关收入的平台内经营者,同时是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应当如何报送涉税信息?2026-01-05
答:平台内经营者同时是互联网平台企业,已按照《公告》第二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报送网络主播及合作方涉税信息的,可不重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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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主播与MCN机构合作开展网络直播活动取得打赏收入,互联网平台企业、MCN机构应当如何报送涉税信息?2026-01-05
答: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报送MCN机构、网络主播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MCN机构通过互联网平台取得直播相关收入,并向网络主播及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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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平台企业支付的佣金、服务费等其他费用”包括哪些?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如何报送?2026-01-05
答:向平台企业支付的佣金、服务费等其他费用,一般包括参与互联网平台运营的企业,为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提供基础技术支持、广告推广、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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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平台企业基本信息中的“相关运营主体”是指什么?2026-01-05
答:相关运营主体,是指除涉税信息的报送主体以外,参与互联网平台运营的其他市场主体,包括用户管理主体、款项结算主体、推广运营主体、内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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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主播通过直播的方式为网络商品销售平台内经营者带货,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如何报送涉税信息?2026-01-05
答:网络商品销售平台内经营者与网络主播、网络主播的合作方开展商业合作销售商品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按规定报送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