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销售肉燕皮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作者:1236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日期:2021-12-27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附件《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规定:“ 一、植物类

……

(一)粮食

粮食是指各种主食食科植物果实的总称。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和其他杂粮(如:大麦、燕麦等),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如:面粉,米,玉米面、渣等)。

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因此,肉燕皮是用精肉配上淀粉等辅料制成,不属于粮食复制品。一般纳税人销售肉燕皮的增值税税率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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