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子女教育还是继续教育,由谁扣除?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日期:2024-05-11

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一种情况是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由小学一直到博士研究生阶段)的支出,纳税人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第二种情况是纳税人自己接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继续教育,在受教育期间,由本人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上一篇:中级管理会计证书是否可以作为专项附加扣除抵税?

下一篇:企业招用人员如何查询其是否属于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