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应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日期:2024-05-11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9号)规定:“三、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纳税人销售免税油品时,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产品名称,并在产品名称后加注‘(废矿物油)’。”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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