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日期:2024-05-11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第三条规定: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本公告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上一篇: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最新政策规定是什么?
下一篇: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怎么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