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日期:2024-05-10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规定:“六、对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十、本公告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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