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是否免征增值税?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日期:2024-05-10

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7号)规定,二、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

三、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有线电视收视费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5号)同时废止。《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

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规定,二、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上一篇: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收入是否免征增值税?

下一篇:纳税人需要办结哪些有关事项后,才能办理跨省(市)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