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日期:2024-05-10
答:若有符合减半征收政策的“减免税额”需要填写,可以参考以下步骤:
(1)点击“预缴纳税申报”(年报则点击“年度汇缴申报”),填写公共信息后,打开投资者信息,点击“减免税额”右侧“小红笔”图标进入附表;
(2)附表中“减免事项”、“减免性质”分别选择“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和对应的减免性质后,系统自动计算出“减免税额”(若还有其他的减免,也需据实填写),数据无误后点击“确定”,再继续操作即可。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