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的预缴申报吗?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日期:2024-05-10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上一篇:哪些纳税人可以享受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下一篇: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取得的经营所得如何办理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