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日期:2021-12-23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税金作为收入的扣减项目,企业减免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减免后实际缴纳的金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