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俭学收入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日期:2024-05-08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第四条规定:“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参与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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