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如何进行备份数据的恢复操作?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日期:2024-05-08

答:若要恢复的软件里没有任何数据,才可以直接恢复,以免覆盖您的数据,参考以下步骤恢复:

1.备份的文件(Backup_ALL_ALLDBFILE_时间.dat)放在桌面,以任意一家企业登录软件:点击左侧“系统设置”→“系统管理”→“备份恢复”→“恢复设置”,选择桌面上的备份文件,点击左上角“恢复”按钮;

2.退出软件,提示【数据库还原成功】即可一次性恢复备份文件中的全部单位了。(备份文件是“ITSKHDData”等文件,需要在安装目录下恢复)

特别提醒:数据只能覆盖,不能合并;您在恢复数据前,请先确认新软件中没有报税的数据再操作。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上一篇:试点纳税人如何建立、变更、解除与办税人员的关联关系?

下一篇:纳税人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如何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