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开具和取得数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日期:2024-05-07

答:纳税人开具和取得数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以下称《通知》)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纳税人可以根据《通知》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仅使用数电发票电子件进行报销入账归档的,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

第二,纳税人如果需要以数电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应当根据《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同时保存数电发票电子件。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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