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家出口企业,由于海关调整商品代码导致我公司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商品代码与调整后的商品代码不一致,应如何处理?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日期:2024-04-29

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申报日期和出口日期期间,若海关调整商品代码,导致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商品代码与调整后的商品代码不一致的,贵公司应按照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列明的商品代码申报退(免)税,并同时报送《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名称、退税率调整对应表》及电子数据。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二条第三项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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