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支付给员工结婚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作者:1236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日期:2021-12-21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

因此,企业支付给员工结婚津贴,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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