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是否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日期:2023-04-07

答: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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