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企业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如何确定是否能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作者:贵州省税务局

来源:贵州省税务局

日期:2023-03-15

答: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新设立企业尚无法准确预判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为增强政策确定性和可操作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 规定: “1.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2.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设立时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设立当月依照有关规定按次申报有关'六税两费'时,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上一篇: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3%应税销售收入最新优惠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下一篇: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据实申报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