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贵州省税务局
来源:贵州省税务局
日期:2023-03-06
答:根据《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3号)第五条规定,2022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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