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日期:2023-03-01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3号)第十二条规定:“研发机构以假冒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资格、既申报抵扣又申报退税、虚构采购国产设备业务、提供虚假退税申报资料等手段骗取国产设备退税款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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