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1236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日期:2021-12-10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规定:“二、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
……
(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
因此,个人取得独生子女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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