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日期:2021-12-08
答: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34号)规定:“三、关于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问题
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包括: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
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
……”
因此,若培训合同属于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应按照“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若属于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