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个人所得税APP端,填写好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指定由扣缴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后,扣缴单位却没有获取到纳税人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该怎么处理?

作者:云南省税务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日期:2021-11-30

答:扣缴义务人需要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点击“下载更新”按钮下载纳税人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果未下载到,可确认以下信息:纳税人【指定扣缴义务人】是否有指定错误;两边的人员信息是否一致(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国籍地区必须一致,不能使用不同证件采集)。如仍下载不到,可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或服务支持人员),需要通过日志来排查具体原因(如扣缴义务人有多次登记,虽然纳税人看到的指定扣缴义务人的名称和税号都正确,但可能后台的扣缴义务人的登记序号不一样)。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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