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缓缴2020年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作者:云南省税务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日期:2021-11-29

答: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上一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下一篇:小型微利企业如何申请缓缴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