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日期:2021-11-26
答:根据8号公告规定: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摄影扩印服务属于生活服务,在政策截止日期前,可以就当季取得的摄影扩印等生活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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