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减免税政策出台前后,小规模纳税人应如何正确开具发票?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网络

日期:2021-11-16

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已按3%征收率缴纳税款,但未开具发票的,在3月1日以后可以按照3%征收率补开发票。如果纳税义务发生在2月底以前,并且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则应按照3%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3%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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