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当期增值税有留抵税额的情况,请问附加税的计税依据应如何确定?

作者:1236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日期:2022-08-19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80号)的规定:“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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