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1236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日期:2022-06-21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据此,《公告》第一条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享受免税政策的,可以开具免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上一篇:我公司是2021年的新设立企业,尚未办理过汇算清缴,能否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下一篇:我公司已按规定享受了其他优惠政策,还可以继续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