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是否包含增值税额?

作者:1236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日期:2022-06-14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规定:“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

第二十条 本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1988年8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因此,印花税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如果增值税税额未单独列明的,则一并作为计税依据。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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