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自己挖了一口井,向过路车辆销售井水,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日期:2022-05-16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规定:“一、征税范围

……

(七)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如水库供应农业灌溉用水,工厂自采地下水用于生产),不征收增值税。”

因此,纳税人销售井水,属于未经加工的天然水,不征收增值税。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上一篇:请其他个人(非本单位员工)为主持人撰稿是属于文化服务还是设计服务中的创意策划?

下一篇:我单位有一栋写字楼,将其中的一层进行出租,按月向租户收取电梯使用费,电梯使用费应当如何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