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独生子女,父母指定或兄弟协商,能否以某位子女按每月 2000 元扣除?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网络

日期:2021-11-15

答:不可以。按照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每月 2000 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 1000 元。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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