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离线申报工具三种免费申报渠道新增哪些便捷服务功能?

作者:1236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日期:2022-03-0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为便于纳税人办理下列出口退(免)税事项,上述三种免费申报渠道中增加了便捷服务功能,纳税人可通过上述申报渠道,提出相关申请。

1.出口退(免)税备案撤回;

2.已办结退税的出口货物免退税申报,发现申报数据有误而作申报调整;

3.将申请出口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用途改为申报抵扣;

4.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作废;

5.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调整。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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