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网络

日期:2021-11-15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一是负有 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 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二是祖父母、 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 子女。纳税人赡养年满 60 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 60 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以享受扣除政策。具体扣除标准为:

(一)独生子女,按照每月 2000 元标准定额扣除;

(二)非独生子女,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 2000 元的 扣除额度,分摊扣除最高不得超过每月 1000 元。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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