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1236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日期:2022-02-14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33号)规定,四、本公告所称离岛免税店,是指具有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资格并实行特许经营的免税商店,目前包括:海口美兰机场免税店、海口日月广场免税店、琼海博鳌免税店、三亚海棠湾免税店。
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可按规定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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