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税务机关是否会为生产、销售和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纳税人、缴费人开辟办税缴费绿色通道?

作者:1236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日期:2022-01-21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14号)规定:(十一)开辟直通办理。对生产、销售和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办税缴费绿色通道服务,第一时间为其办理税费事宜,全力支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稳产保供。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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