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日期:2022-01-14
答:在扣缴客户端中,进入到“2019年”版本模式,通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单个“添加”或者“导入”方式采集。如果当前版本模式是“2018年”,则通过系统右上角的【版本切换】按钮,切换到新版模式下操作。
以上回复作为国家税收政策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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